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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 @在清老师和学生,即日起无特殊情况
2020-08-20 返回列表

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清高校,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近期我省个别地区陆续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多变。为确保我市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平稳、有序,请各地、校严格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如非必要,不随意离开清远。目前在清的教职工和学生,自即日起无特殊情况请勿离开清远(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尚在外地的教职工和学生,建议尽早安排返清时间。

 

二、主动报备,配合防疫工作。7月24日以来到过深圳罗湖水贝盒马鲜生超市和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和学生,请主动向所在的村(居)委会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三、食物要煮熟煮透,暂时不要生吃海鲜食品。

 

四、密切关注,做好健康管理。各学校要密切掌握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情况,要求教职工和学生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返校前做好健康申报,出示健康码,不得漏报瞒报。

 

五、常态化防控,守好校园防线。各学校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继续开展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学校;确需进入校园的,须经过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

 

六、各高中学校对提前开学的高一新生必须进行入学前7天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14天内的旅居史调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确保新生入学安全(其他学段的学生开学前也应做好相应的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要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保持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主动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清远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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