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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先进典型 | 抗疫英雄——李文亮
2020-10-27 返回列表

2020年年初,一场疫情席卷并蔓延开,虽然现在疫情已经得到控制,但我们不该忘记一位“吹哨人”——李文亮。

 

李文亮(1985年10月-2020年2月7日),满族,辽宁锦州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生前系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主治医师。他在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于2020年2月7日因公殉职。其逝世后被评为“烈士”,被追授了“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抗疫个人等荣誉称号。

 

人物生平

李文亮,2004年参加高考,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毕业后,先在厦门工作了三年,2014年回到武汉,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作。

2020年1月8日,李文亮在接诊时遇到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患者并受到感染。

2020年1月10日,李文亮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随后病情变得严重。1月12日入住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病房。1月14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三病区。1月23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2月1日上午10时41分,李文亮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了其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消息。此外,他的多名同事和父母也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人物事件

纪委调查

2020年2月7日,经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问题作全面调查。

2020年2月8日消息,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已抵达武汉。经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问题作全面调查。

2020年3月19日,国家监委调查组发布《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

 

警方训诫

2019年12月30日下午5点多,他在武汉大学临床04级班级群里发布消息说“华南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提醒同为临床医生的同学“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李文亮还在群里发出了一份写有“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 SARS冠状病毒阳性”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和患者胸部CT。一个小时后,他在群里补充称:“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 

2020年1月3日,他因“在互联网发布不实言论”,而被辖区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

 

撤销训诫

2020年3月19日晚,武汉警方通报李文亮事件处理情况,决定撤销对李文亮的训诫书,并向李文亮家属致歉。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通报全文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二、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出具训诫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9日

 

追授荣誉

2020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追授李文亮“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0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精神,评定李文亮为烈士。

2020年4月,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共同颁授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决定追授李文亮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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